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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一章 捡钱 (第2/3页)
结果也不意外…… “蛮石劲?” 火元子点点头,肯定道:“这的确是蛮家的家传功法没错,这个蛮石头,我没猜错的话,应当是蛮家的少主。” “额……” 江易一愣:虽然他们都开过玩笑,说蛮石头的父亲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。 可没想到,这蛮石头竟然还是一族之长的儿子! 更重要的是…… 这个蛮族,很富啊! 光是能借给火元子一百多万上品灵石这事,就能看到的出来两个字。 有钱! 没想到啊,这蛮石头看起来憨憨的,像是从某个乡土小镇来的家伙,竟然还是个富二代? 这不由的让江易想起了前世的一件小事。 前世江易还是学生的时候,班级有一个同学平时看起来像是农村孩子,说话吃饭都很朴素。 可结果一问…… 家里是拆迁户,分了三套房子,上百来万,每天坐在家里吃都吃不完。 正所谓是: 真人不露相! 这蛮石头,才是真人啊! 江易捏着下巴,突然朝火元子问道:“你就是在顽石蛮家花光了钱吧?” “是。” 火元子一时不察,几乎脱口而出。 “……” 灵鹤老人跟风元子当时就瞪大了眼睛,死死的盯着火元子, 火元子在心里暗暗叫苦:他一时不察,竟然被江易把话给套了出来。 沉默了片刻,火元子终于承认。 “没错,我是在蛮家花光了灵石。”火元子颓然道:“这灵石欠条,也是它们的。” “现在你可以说说,是怎么消费的了?” 江易眯着眼睛。 古往今来,冲动消费,基本都是精神消费。 小到现代买个皮肤,大到古代为花魁一掷千金,这主要都是精神消费。 当然了,有人会说…… 给花魁消费怎么可能是精神消费?那是纯肉消费,看得见,摸得着的消费啊! 可事实上,这还就是精神消费! 比如说…… 如果只是为了看的见摸得着,那完全不必要去争什么花魁,也花不了那么多钱。 争花魁是因为跟她有感情? 这当然是没道理的。 只不过萍水相逢,充其量见过几次面,聊了几次天,哪里有什么感情可言? 单纯因为她好看? 这就更可笑了。 这世上无非是两种人,一种是丑人,一种是美人。 永远都不要觉得美人是多么稀少的存在。 既然这样,那为什么还要花这么多钱去争这个花魁呢? 用两个字概括,这叫虚荣! 我在众人面前一掷千金,力压群雄,最终在一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得到花魁。 事实上,消费的绝大部分,都落在这个过程上。过程,比得到花魁的结果,更加重要! 这其实跟现代的网络直播,打赏礼物有异曲同工之妙,说的俗套点,那也是两个字: 排面! 玩的就是一个排面,花多少钱不在意。 当然了,除了这个之外,还有一种耗资巨大的精神消费,那就是赌博。 跟选花魁一样。 真正的老赌徒,喜欢的已经不是赢来的钱,而是压上一切豪赌一场的刺激! 这,也同样是精神消费。 赌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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