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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28节  (第3/3页)
阻挠办案,依律可当场格杀!”    第28章    庞牧这一把当真没有半分怜香惜玉的心思, 嫣红半边身子都要飞起来,落地后摔得眼冒金星。可她还是连滚带爬的扑过来, 硬生生把自己挤到刀尖和被绑缚的男人之间。    她的面颊和下巴一侧都被蹭出血, 本人却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一样, 只是对着庞牧苦苦哀求,“大人, 真的是我做的。他是个好人!”    “把她拖下去!”庞牧面不改色的对左右道。    两名衙役上前,轻而易举的将嫣红拖到一旁。    她拼命挣扎, 疯狂尖叫,却不能撼动一分一毫。    晏骄叹了口气,“你尚且连挣脱都不能够,又如何能在短时间内对死者致命两连击, 对方甚至连反应和反抗的时间都没有?”    “是我做的, 咳咳,”才刚被庞牧一脚踢昏的男人悠悠转醒,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往自己身上揽罪, “嫣红是无辜的。”    “不,他才是说谎!”嫣红终于慌了,两只瞪大的眼睛里满是惊恐, 渐渐地又滚出泪来,“是我做的!”    大山拼命抻着脖子望向她, 眼底翻滚着许多复杂的情绪。    他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也不知是太痛了, 还是怎么的,竟又无声吞了回去。    都说保命才是人的本能,而这种生死关头依旧毫不顾忌的往自己身上“栽赃”的场景……晏骄一点儿都不感动。    “两位,”她冷着脸说,“希望你们明白,衙门上下都不是傻子,不是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。真无辜的自然无辜,可但凡参与了的,谁也别想跑。”    不管这两人背后是否有什么惊天动地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,可是他们确实很可能是背负十数条人命的连环杀人犯,其手段之残忍、影响之恶劣令人发指,完全不值得同情。    哪怕嫣红的转变事出有因,可冤有头债有主,她不去找始作俑者,却来迁怒旁人,那些死去的人们何其无辜?她的悲惨遭遇并不能为其所作所为买单。    真凶已捉拿归案,事情的前因后果,也便渐渐清晰明朗起来:    嫣红在遇见魏之安之前就已经艳名远播,日日都有好些人争抢着将价值千金的珠宝玉器捧到面前,只为博她一笑。    可她谁都不喜欢。    可就是这么一个心高气傲的她呀,偏偏栽在那么一个突然出现的他身上。    魏之安是被文会上的人半拖半拽硬拉来的,整个人不自在极了,又羞又怕的缩在角落。可饶是这么着,他的脊背依旧挺直,硬是将这纸醉金迷的青楼坐出一股风骨来。    正要下楼的嫣红看的有趣,娇笑道:“那书生,哎,穿青衫的书生!”    魏之安愣了下,下意识抬头,便是一眼万年。    嫣红真是爱惨了他,每每都爱逗弄,看着他面红耳赤却又不舍得躲闪;    魏之安对她也珍视万分,每次过来,都要买些小玩意儿,或是带几块点心。    其实这些东西都很便宜,但嫣红就是喜欢,喜欢得不得了,哪怕只是一支粗糙的桃木簪子,也欢喜无限。    她忽然就觉得这日复一日麻木的日子有了盼头,她开始真正的用心打扮,然后每天一睁眼呀,那一双含情美目便盯着门口,痴痴地盼着。    有人可盼的日子里,嫣红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运的女子。    魏之安为她画眉,教她念书,当嫣红念到那一句“一日不见兮,思之如狂”,突然觉得这说的正是自己,可又觉得还不够。    哪里要得了一日呢?只要几个时辰不见魏郎呀,她这颗心就飘飘忽忽,没个着落。    
    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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