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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37章  (第2/2页)
里很清楚,迟绛口中的喜欢与自己期望的并不一样。可心跳还是不受控地骤停一拍,悄悄将这一句记下。    这是第一次,迟绛明明白白将自己归为“我喜欢的人”。    只是这一句“喜欢”被她讲得太自然,以至于闻笙心虚到几乎不敢接受。    闻笙长睫低垂,悄悄疑惑:从开学到现在,自己对迟绛说过那么多薄情的话,上课时偷偷揭发她,甚至借着管她学习的名义偷偷“欺负”她,迟绛却好像从不介意,总用她那小小梨涡平稳地容纳一切,甚至乐在其中。    这样一想,自己真是有些罪过了。    为了缓解歉意表达诚意,闻笙从书包最里层的口袋拿出珍藏的《同桌证》,把“同桌”改写成“好朋友”。    “你看,升级版。”闻笙鼓足勇气把新的小证件展示给迟绛,又期待着问道:“喏,你的那张呢?”    迟绛立时心虚得不敢回应。    在她初次听闻笙说“我根本不会记得你”时,伤心之下,已经把东西丢进垃圾袋。还暗下决心立即搬走,再也不要和闻笙这冷血的家伙坐同桌。    “好像……被我弄丢了。”迟绛用课本护住头,诚恳道:“但我现在就重制一份!”    闻笙却只是体贴地笑笑:“没事,不用了。”    自己小心珍藏的卡片,在迟绛眼里大概只是普通的玩物,所以才用完即丢吧?    也对,迟绛身边有那么多好朋友,凡她在的地方总是充满笑语,社交主页上的动态回复永远热闹拥挤,连儿时玩伴都还保持着紧密联系。    那自己又能排在什么位置呢?    闻笙的好心情骤然冷下去。    她无意深思这个问题,努力控制着自己不在暗恋中患得患失。    她不动声色地埋头写题,在卷面上留下一行行工整字迹,内心却逻辑缜密地筹谋起漫长引诱——    虽长路漫漫,然而势在必得。    *    闻笙大多数时候还是沉默的,但看向迟绛的眼神比从前生动许多,也偶尔开几句很冷的玩笑。逗笑迟绛的从来不是笑话本身,而是不搞笑的闻笙一本正经搞笑的样子。    迟绛又开始把闻笙的名字挂在嘴边,尤其和闺蜜在一起时,丝毫不掩饰自己对闻笙的欣赏。    祝羽捷经常拿她打趣:“你是不是喜欢人家?”“你瞅瞅你这眼神,怕不是暗恋闻笙?”    祝羽捷不把玩笑当真,迟绛也从不把玩笑当真。    在她们的字典里,恋爱实在是太遥远的事了,迟绛也一度坚信:“反正我对人类兴趣不大,我呀,现在就想好好念书考好大学,我妈奖励我多多多多的钱,然后我环游世界到处玩。”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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